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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再出措施防控黑色品种市场风险

  央广网大连1110日消息(记者田彤 张四清 通讯员宋世豪)大连商品交易所昨天发布两个通知,对焦煤、焦炭品种交易保证金、铁矿石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进行调整,并对焦煤、焦炭品种落实交易限额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的单个品种、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但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市场人士指出,在当前焦煤、焦炭品种市场风险积累较大的情况下,交易所连续出手,细化落实交易限额制度,可进一步控制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同时,保障了产业客户正常套期保值交易需求不受影响,确保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功能的正常发挥。

  根据《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保证金和铁矿石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焦炭、焦煤品种自20161110日结算时起,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3%20161111日结算时起,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自20161111日交易时(即1110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铁矿石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不变。根据《关于焦炭、焦煤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自20161111日收盘后(本周五夜盘交易时段起),对于焦炭和焦煤品种,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的单个品种、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其中,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某个交易日、在某个品种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通知强调,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据了解,大商所曾于今年5月发布通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引入“交易限额制度”,该制度提出“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不同上市品种、合约,对部分或者全部的会员、客户,制定交易限额,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交易限额制度配合期货市场已有的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等,可进一步提升市场一线监管能力,提高防控市场风险的水平,有利于促进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该制度,大商所经过了数月的研究论证和对客户交易数据的严密分析,结合当前期货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并充分考虑到制度实施后对品种运行的影响。市场人士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黑色系品种行情剧烈,上涨速度和幅度都比较大,选择近期价格上正快的焦炭、焦煤品种上执行交易限额制度,有利于市场降温,回归理性,防范市场风险,给投资者以冷静的时间和空间。

  市场人士指出,交易限额制度是一种新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从近期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情况看,1000手的日开仓限额能合理引导短线交易,警示投资者理性投资,保证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为抑制近日黑色品种价格连续快速上涨,大商所曾于8日发布通知,上调焦炭、焦煤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至11%、涨跌停板幅度至9%,上调焦炭和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至万分之1.29日收盘,焦炭、焦煤、铁矿石三个品种的主力合约分别上涨7.35%5.73%5.84%。市场人士表示,大商所再次出手调整黑色品种的保证金、手续费,并选择焦炭、焦煤品种开始执行交易限额制度,体现了交易所严格控制相关市场风险、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态度和决心。建议投资者理性交易,做好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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