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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三个百分百”对扶贫项目实施精准监督

  央广网贵阳11月10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毕节市印发《关于对全市100个村扶贫项目实施精准监督工作方案》,坚持“抓重点、树典型、创示范”原则,集中力量用1年左右时间对全市100个村脱贫攻坚“六项行动”计划扶贫项目及资金实施精准监督。重点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查处一批案件、问责一批人员、清退一批款物、教育一批干部,树立典型、强化震慑,确保项目检查100%、纪律审查100%、问题整改100%,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重点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是否到位,执行政策是否打折扣、走过场、搞形式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尤其是“新官不理旧事”的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重点核查是否按规定通过村务公开栏或短信平台等载体和方式进行全面公开公示,是否按要求在公示专栏公开资金划拨、物资采购、分配、使用、管理等情况。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质量、审计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是否存在项目实施“中梗阻”、虎头蛇尾、随意调整、故意拖延、只建不管、建而不用等现象,坚决查处扶贫领域“半拉子工程”、“烂尾工程”、“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

  重点检查扶贫资金、物资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公平公正,是否优亲厚友,是否挤占、挪用、拖欠和克扣截留,是否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是否违规发放。严肃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为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

  重点核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是否精准,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准入退出”,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通关系、讲人情,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亲属违规享受非普制惠民政策等情况。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进度迟缓、工程质量不达标、项目工程没有发挥作用或停工停产等问题,督促县区、乡镇限期整改落实,并由涉及相关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报对口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将限期查处,做到快查快结,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不得层层转办,必须限期、结案,必须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查处典型案件进行实时通报,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将举行涉案款物清退大会等形式,及时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款物直接清退给群众,切实提升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

  市监察局组建市级督察组,对县区、乡镇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察,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上荐策部署不力、落实整改不力、敷衍了事、走过场、搞形式等,视情节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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