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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今年前10个月空气质量实现PM10、PM2.5双下降

  央广网银川11月6日消息(记者许新霞)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公布今年前10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下降,环境质量同比明显改善,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5%和6.8%,实现“双下降”。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今年前10个月,宁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6%,较2015年同期76.0%上升3.6%。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分别为:固原市88.2%、吴忠市83.0%、中卫市83.0%、银川市74.3%、石嘴山市69.5%。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2天,除银川市减少4天外,中卫、吴忠、石嘴山、固原市分别增加了27天、20天、12天和4天。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2016年宁夏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7.4%,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4.1%。今年前10个月,全区5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4 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105 微克/立方米下降10.5%。全区5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1 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44 微克/立方米下降6.8%。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2016年宁夏全区优良天数要达到76%。前10个月全区5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6%,较2015年同期76.0%上升3.6%,除银川市下降1.4%外,中卫、吴忠、石嘴山、固原4市都分别有所上升。

  今年10月份,全区5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7%,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天。

  今年10月份,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的6项指标,除一氧化碳(CO)月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小幅上升外,其他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8 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3.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27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浓度106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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